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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李鐵柱)在唐山市樂亭縣淺水灣浴場旅游期間,女青年小林與朋友參加了海上摩托艇項目,不料摩托艇翻倒,二人落入海中,小林溺水身亡。為此小林的家人將景區管理者一帆旅游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、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00餘萬元。
  小林的家人認為,一帆公司沒有為摩托艇旅游項目提供相應的安全保障和救援措施。既無該項目的安全救援設施,未配備安全保障人員,也未制定安全保障制度和應急預案。
  而在事發時,一帆公司也沒有採取任何救助措施,完全靠孫某和小林在海中自救,後來孫某被一經過漁船救起,而小林遇難身亡。此次事故是由於孫某沒有盡到謹慎的駕駛義務,造成翻船落海;一帆公司作為經營者,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最終導致小林身亡。小林的家人作為小林的繼承人,要求一帆公司賠償搶救費、死亡賠償金、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045896元。
  據瞭解,通州區法院受理此案後,通過前期調查,初步確定涉案當事人尚有一家海港公司及摩托艇的受讓人王某某。
  本案將於近期公開審理。  (原標題:女子騎摩托艇溺亡 家屬索要百萬賠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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